韩涵:佛山打人事件,假如没有视频作证

2013年03月24日08:44  新京报 微博

  ■ 马上评论

  调查处理公务人员违法的程序,一定要设计周密才行,充分体现出权力的制衡理念,如此,才能将权力真正关进笼子。

  3月20日,广东佛山市一辆货车被治超执法车拦停,司机称遭执法者殴打。事后,佛山市交通部门称未打人,但媒体报道,执法者打人过程已被货车上的视频装置录下。3月22日,佛山市治超办道歉,两名民警和一名交通执法官员受到处理。

  两天前还信誓旦旦地说“绝对文明执法”,两天后,又把前面的保证全面推翻,佛山相关部门这回在公众面前,真丢尽了脸。

  佛山方面称,是因调查不足匆忙回应,以至于事实存在出入。为何之前调查如此轻率?这究竟是偶然的失误,还是本能的偏袒?

  我们得感谢司机车上的视频装置,感谢装视频装置的相关物流公司,小小摄像头,成了这场暴行的见证者,这真是一种庆幸。

  然而,倘若没有这个视频装置,或者说,打人的现场,恰巧在视频监控范围之外,那么打人事件的真相,会不会被永远埋没?

  不是每辆车上都会有视频装置,不是每个摄像头都能恰好对准执法的现场,假如没有视频作证,我们该怎样对这些执法者涉嫌暴力的事件,作出正确的评判,怎样将那些素质低下的执法人曝光,并绳之以法?

  对此,公众曾一次次期望,相关政府部门作出公正的调查,不过,“老人查儿子”式的行政内部调查,本身就让公信不足。而现在一些部门一碰到涉及执法人员的负面事件,就矢口否认,实在挨不过去,动辄拿临时工顶包的做法,更加深了公众的这一印象。

  执法人员打人,不容轻描淡写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,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。相关的调查处理程序,一定要设计周密才行,充分体现出权力的制衡理念,如此,才能将权力真正关进笼子。

  这方面,香港的经验就值得借鉴。香港的警察如果被民众投诉打人,同样由警方展开调查。但与我们不同的是,这种内部调查之后,会有一个独立机构——监警会,对警方调查结果进行复核。监警会的组成人员,均是公众人士,如医生、律师、教授等。

  公众有效参与对执法者的监督,这比什么先进的视频装置都可靠。实现对公务人员违法行为的第三方监督,这才是终结“执法犯法”的正道。

  □韩涵(媒体人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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